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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修订)

作者: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42   浏览: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要求,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竞争力,特制本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实践平台,面向全校师生开放,支持项目孵化、团队培育和成果转化,并提供创业初体验、露天电影院、团建大舞台等主题活动服务。

第三条 基地管理由创新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统筹,基地委托相关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协同管理

第二章 功能定位

第四条 基地主要功能

根据创新创业相关工作需要,开展教育和实践活动,主要类型如下:

(一)创业初体验:对有创新成果和创业意向的学生和团队,基地提供室外展位,帮助大家开启自己的创业体验之旅。

(二)露天电影院:基地开放广场高清电子屏等多媒体设备,开展你点我播优秀电影赏析活动。

(三)团建大舞台:基地免费提供场地及电子屏、音响等设备,供校内学生社团、创新创业团队、班级开展特色团建活动。

(四)项目孵化:为成熟团队提供免费创业办公场地、导师对接及投融资服务。

(五)资源对接:整合校内外企业、行业协会等资源,推动产学研合作。

主题活动管理

创业初体验活动管理

(一)申请:申请人线上预约展位与档期,并备齐产品(创意)及宣传资料。

(二)审核与使用:

1.管理公司汇总申请资料,报学院审核。

2.审核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与管理公司签订使用协议,严格履约。

3.展位面积为3㎡,可使用基地展位设备和用具。

4.基地为各项目提供一周户外广告宣传,所需视频由申请人提供。

5.管理公司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三)退出:申请人提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公司提交书面退市申请,经核对无误后办理退出。

露天电影院活动管理

(一)申请:线上提交电影片名等基本信息,影片须内容健康、适合公映。

(二)审核:管理公司汇总申请、报学院审核后联系片源。

(三)放映与要求:

1.管理公司安排档期,指导中心负责执行放映。

2.观影者须遵守场地规定,保持环境整洁;控制电影音量,避免扰民。

团建大舞台活动管理

(一)申请:线上提交预约,明确活动内容、时间、人数、设备需求及活动形式。

(二)审核:管理公司汇总申请资料,报学院审核。

(三)反馈: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执行:

1.申请批准后,管理公司办理设备交接与操作指导。

2.指导中心提供活动支持,申请人负责场地布置、应急处理及事后物品回收与场地复原。

3.指导中心安排值班负责人进行活动监督与记录,确保活动有序并留存档案。

设施与设备管理

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由指导中心负责,并应根据活动需求及时更新设备所有设备须安全规范使用,电子屏实行专屏专用,禁止接入互联网,播放视频须经审核后由当日值班负责人统一安排。

入驻团队管理

入驻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五年内的校友自主组建的创新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团队)。

第十条 入驻条件

(一)入驻团队所开展的项目应有助于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

(二)项目内容具备一定创新性或具有良好市场潜力,鼓励与团队成员所学专业相结合,并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与环境保护要求。

(三)团队具备项目启动所需的基本资金保障和相应风险承受能力。

(四)团队成员曾参与“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赛事,或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的,在评审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 入驻程序

(一)团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管理公司

(二)管理公司组织专家对团队及项目进行评审。

(三)学院研究确定入驻团队。

(四)入驻团队与管理公司签订《三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入驻协议书》、《安全承诺书》

第十二条 量化考核与奖惩

基地管理实行日常量化考核,每日巡查,每月公示。考核内容包括卫生安全、行为规范、物资管理及团队出勤等。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应用于入驻资格门禁授权数量

考核优秀、良好的团队,可相应增加门禁授权人数

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核减门禁授权人数;情节严重或屡不整改的,取消其入驻资格。

团队积极建言献策并被采纳,或主动参与基地组织的相关活动,可在当月考核中予以加分。

团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约谈拒不整改的,将做退驻处理:无故不参加组织的重要活动或赛事未按时提交所需材料或报告损坏公物且拒绝履行赔偿责任其他违反基地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十三条 退出机制

(一)团队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到期后自动退出。

(二)团队协议期未满,主动申请退出。

(三)团队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出。

(四)团队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难以达成预期工作目标,经评估后退出。

第五章 场地与安全管理

第十 场地管理

(一)团队应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不得私自占用、改造场地。确有改造需求,须提交方案经管理公司批准方可实施

)团队须凭有效门禁授权进入基地,门禁系统开通及成员信息变更,须由团队负责人提交《基地门禁系统申请表》,经管理公司审批后集中办理。

)团队须负责各自工作区域及相邻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不得窗口粘贴遮挡物。

)团队须爱护公共设施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损毁、带走基地配置的固定资产。

(五)团队不得在基地干扰其它团队及学校正常秩序的行为工作室不得转交团队外人员使用,不得组织与创新创业无关的活动。

)团队需举办大型活动,应提前一周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 安全管理

(一)团队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纪活动。

团队成员自觉遵守规范用电、防火等消防管理要求,在基地内所有用电设备须符合安全标准;不得在基地内吸烟、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团队须管理好各自的办公用品以及相关物品,并对其安全负责,离开场地须切断电源、锁闭门窗。

(四)管理公司不定期对各团队工作室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团队须予以配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团队发现任何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须立即向管理公司报告。

)凡违反学校相关安全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后果的,由入驻团队承担。

附则

第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最终解释。三峡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申请表

2.入驻协议书

3.安全承诺书

4.门禁系统使用申请表

 

 

 

 

 

 

 

 

 

 

 

 

 

 

 

 

 

 

 

 

 

 

 

三峡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1114日印发

 

0717-6399576
4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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