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办函〔2022〕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三峡大学设备与资产管理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期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的提示》,学院(中心)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守安全底线。为做好我院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期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2月10日 14:45--16:00
二、检查方式
由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自查,党政办公室、设备管理办公室、各教研室主任、应急小组全体成员一同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活动;检查小组成员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的要求对所属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四、材料上报
各实验室负责人需在2月16日前进入个人门户的教育教学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安全考试(考试试卷选择素质教育中心安全考试),合格后打印纸质版本《安全承诺书》(已经考过并且成绩合格的只需要打印承诺书就可以了)(附件二)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五、工作要求
学院(中心)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学院建立隐患台账制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不留死角,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隐患,必须说明情况,落实责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各实验室负责人需要对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实体操作课前要对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保证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与安全风险防范技能。进入实验室的必须先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并进行考核,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