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和落实好“我选湖北”计划,鼓励和引导更多大学生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2018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补充通知》(鄂人社函【2018】14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审查重点
(一)工商信息变更审查。
在
(二)工资流水审查。
签订劳动合同的2名及以上员工,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份之间,有3个月工资发放记录。包括:申报项目对公银行账户、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发放记录(含电子对账单)或法定代表人支付宝、微信、财付通支付工资记录。
二、时间节点
申报时间延长至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更多大学生创业者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3月21日